|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领导小组的通知泉政文[2002]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清濛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2号),根据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焜民(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洪伯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共湖(市建设局局长)
颜伟劲(市财政局局长)
王瑞强(市人事局局长)
陈文堃(市编办主任)
李淡水(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庄武善(市人民银行行长)
詹汉民(市审计局局长)
傅福荣(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许吉平(市建设局纪检组长、人教科长)
曾自强(市房委办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具体工作。吴共湖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芳(兼)、曾自强(兼)、周国清(泉州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主题)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1名作联络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泉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温陵路中侨大厦三层)。
泉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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