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常见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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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贷款种类的贷款年限具体到借款人,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后的5年,如借款期限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的,需有稳定收入的子女提供还款连带责任担保。按贷款用途不同,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实行不同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的70%;期限为受托银行与开发商签到的贷款按揭期限。 2、购房具有明确产权的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控制在购房款或评估价格(两者就低)的60%;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且不得超过房产剩余使用年限。 3、购房房改房的,贷款额度控制在总房款的70%,但不得超过应补交房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自建(翻建、大修)住房及房改房危房改造的,请咨询当地管理部。 二、关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1、按规定逐月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含)以上;封存、未连续缴交或有不良贷款记录的职工除外;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或自建(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合同、协议或相关文件; 5、有所购、建房产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用于支付所购、建房产的首期款;自有资金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 6、同意以贷款所购、建的住房作为抵押。 7、夫妻双方如有一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的,另一方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对照所购房种类所应提供的相应材料,如下: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⑴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⑵ 借款人有效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供未再婚证明等); ⑶ 借款人的有效合法收入证明; ⑷ 已交房款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⑸ 合法购房合同或协议(须经商品房销售监证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⑹ 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2、房改房 除应提供第1、2、3、5项材料外,还应提供房委办签发的房改房较快通知单复印件;借款人单位出售公有住房(集资房)情况表复印件;房改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二级市场住房(二手房) 除应提供的1、2、3项材料外,还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评估报告书、40%的首期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自建(翻建、大修)住房及房改房危房改造,请咨询当地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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