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8年4月全市主任会议 | ||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2008年4月全市主任会议
2008年5月8日上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会议,市中心周国清主任、市中心党总支黄金顺书记、市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管理部主任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了200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各管理部2008年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汇报,下达了200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管理部、管理中心各科室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不懈地按照既定目标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会议要求,为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到以下5项工作: 第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管理部主任、管理中心各科科长作为落实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工作责任状签订的意义,充分领会工作责任状签订的意图,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负总责,真正做到敢抓敢管敢为敢负责任。作为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也将随着公积金管理工作量、业务量的增加以及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而逐步走上科学化的轨道。今后,整个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工夫,特别是要完善执行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重大违反制度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追究个人责任,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第二,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是我们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对于我们而言,资金安全包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归集、贷款以及资金划拨等各个环节。只有在保证资金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的各项工作才有意义。离开了资金安全,来谈所谓的效率、效能,谈老朋友、老关系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对于我们犹为重要,这也对在座的各位主任、各位科长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是必须的: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法律法规行事。 二是严格按照管理中心已有的规章制度行事。 三是严格履职,作好表率。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要求工作人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不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强化内部稽核、健全监督机制。要严格按照管理中心稽核制度规定的要求,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和执行财经会计制度情况实行月度稽核,健全监督机制,以及时掌握各县(市、区)管理部、管理中心各科室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查处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防微杜渐。要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对执行好的管理部、科室,甚至个人要加以表扬,对普通存在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并限时整改,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第四,加强教育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各县(市、区)管理部、管理中心各科室要按照党总支和上级党委的安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法制教育。对工作人员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要经常监督检查,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做人。要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违法违规操作的前提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 第五,服务服从大局,确保政令畅通。去年以来,管理中心密切关注和把握各种动态,针对各种新问题、新事物,适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善资金管理、队伍管理等等的政策措施。把这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好,对于促进我们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发展、队伍机构稳定至关重要。各县(市、区)管理部、管理中心各科室要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考虑问题,服从服务好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在提取、归集、贷款、会计、信息系统等方面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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