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与启封
1.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与启封
2.事项类别:行政权力其他
3.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十五条
4.受理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5.审批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6.申请条件:单位解散或破产;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
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需要恢复缴存公积金时,应办理公积金启封手续。
7.申请材料:
(1)单位解散或破产的,提供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或破产的文件原件;
(2)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的,提供有关证明原件;
(3)职工办理启封手续的,提供新的劳动合同或有关证明原件;
(4)《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8.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批(办结)(即时办结)
9.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10.发放证照情况:无
11.表格下载: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12.填表示例: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13.投诉电话:0595-22179303
14.咨询渠道:0595-12329
15.办公时间和地址:全年除节假日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
市区管理部:泉州市温陵北路151号鲤城建行二楼
洛江区管理部: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泉港区福炼生活区白石宫建行二楼
晋江市管理部: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
石狮市管理部: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南安市普莲路432号建行一楼
惠安县管理部:惠安县世纪大道广海新景城二层建行二楼
安溪县管理部: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德化县管理部:德化县西门翰林府邸6号楼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台商投资区杏秀路三鑫花园建行二楼
16.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可乘坐1、2、7、15、23、28、33、K202、K203路公交车到泉州市温陵医院站步行约100米到鲤城建行二楼;或乘坐X3、K1、K2、23、29、30、40、41、K204、K306路公交车到泉州市儿童医院站步行约380米到鲤城建行二楼
洛江区管理部:可乘坐K702、K2、34、45路、K307、305路公交车到洛江交通局站步行约100多米到洛江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可乘坐1、2、5路公交车到泉港区福炼生活区白石宫建行站到泉港建行二楼;或乘坐峰尾至仙游的公交车到泉港区福炼生活区白石宫建行站到泉港建行二楼
晋江市管理部:可乘坐11、16、17路公交车到世纪豪园站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或乘坐2、5、9、10、14、18、19、22、31路公交车到青阳派出所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
石狮市管理部:可乘坐T05路、C10路、T18路、老干2路公交车到石狮市八七路和冠大厦站步行约100米到石狮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可乘坐1、3、4、116、19、20路公交车到电信大厦站或邮电新村站步行约250米到南安建行一楼;或乘坐12、22、23、108、25路公交车到建行站步行约10米到南安建行一楼
惠安县管理部:可乘坐5路、7路、12路到达“体育馆”站下车即可看到惠安建行总行,步行至建行二楼到达惠安县管理部
安溪县管理部:可乘坐4路公交车到蓝溪国际站下车,步行约10米到安溪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可乘坐1、3、7路公交车到侨联站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或乘坐2、6路公交车到八角亭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
德化县管理部:可乘坐2、8路公交车到西门站步行约100米到德化建行二楼;或乘坐1、3、7公交车到西门车站步行过鸣凤桥到德化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可乘坐K501、K508、702、707路公交车至泉州台商投资区站步行约100米到台商投资区建行二楼
17.注意事项:禁止提供虚假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