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理部、本中心各科室:
根据2015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325号)的规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调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
单位:年利率/
项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当年缴存
0.35
上年结转
1.35
1.1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各期限档次利率如下:
委托贷款期限
利率(/)
1-5年(含5年)
2.75
6-30年(含30年)
3.25